防城海关依法退运固体废物188.22吨
本报港口讯 2月27日,随着惠金桥货轮缓缓驶离防城港码头,防城海关查获的188.22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电炉炼钢产生的含锌烟尘和含锌废料”正式离岸退运出境。这是防城海关今年退运的首票固体废物。
此前,湖南某公司向防城海关申报进口1批氧化锌粉,总重为188.22吨,货值86.2万元。防城海关关员在对该批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货物呈现黑、灰、黄三种不同颜色粉末状,与以往进口的氧化锌粉外观不同。经取样送专业部门鉴定,该批货物为电炉炼钢产生的含锌烟尘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含锌废料,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遂移交防城海关缉私分局开展立案调查。
据了解,电炉炼钢产生的含锌烟尘、含锌废料是电炉炼钢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废料,进入国内后,可能会导致有害物质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还会严重威胁空气和土壤等生态安全。
防城海关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责令该批固体废物作退运处理,并于2月27日监管该批固废全部退运出境。
(卢映杏 袁志宏)

值班编辑:莫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