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 申时荣
党的十九大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今年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义
只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二、我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的成效
我市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七五”普法决策部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推动防城港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完善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有力。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防城港建设领导小组及各办事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围绕普法目标任务,每年落实专项经费200余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坚持“主题鲜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面向基层推进法治示范点创建工作,将时代精神、特色文化融入法治建设之中。截至目前,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9个、法治乡村建设示范点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建成了桃花湾公园“法治文化宣传广场”、东兴市“双语(国语和越语)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平安园等一批主题宣传阵地,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0个,331个村(社区)建立了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基本实现我市法治文化阵地的全覆盖。
(三)强化措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印发《防城港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典型案件评析达到释法说理、警示教育的目的。突出抓好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搭建“新闻媒体阵地+新媒体阵地+网络阵地”法治宣传全媒体融合新平台。创建“12348”法律服务网,依托市电视台开办《法治防城港》等法治栏目,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
虽然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个体经济、民营企业、外来企业和务工人员、偏远农村等地方和人员分布点多、面广,普法工作存在盲点;一些执法单位“重执法、轻普法”,仅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主动普法、深入普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普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一是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及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将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
二是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督查考评办法,将普法工作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加大社会化资源整合,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渠道,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实践、文化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做到各环节各领域普法不断节不落白,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巩固和拓展“法律六进”活动成果,不断强化普法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
四是进一步提升新媒体运用能力。构建普法“1+N”新媒体普法矩阵,结合地域特色和群体特点,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综合运用传统媒介、新型媒体、现场宣传、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
五是升级打造边境涉外普法品牌。因地制宜,推陈出新,探索打造社会化参与、项目化运作、品牌化管理的法治宣传工作平台,积极打造创意普法品牌,创新活动载体,唱响独具特色的边境涉外普法品牌。
(本文作者为防城港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