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本报2020年度 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本报2020年度
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表彰2020年度在新闻报道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鼓励各单位和广大通讯员继续积极为本报提供稿件,本社决定开展2020年度《防城港日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条件
1.重视新闻报道工作,县(市、区)建立通讯员网络,市直和驻市单位各落实1~2名通讯员。
2.热情支持和配合本报的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完成各项采访报道任务,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读报、评报和用报活动。
3.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组织采写(拍摄)稿件,稿件见报多且质量好。
4.无严重失实稿件,无抄袭或其他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和较大以上责任差错现象。
5.积极做好《防城港日报》发行工作,能较好地完成市委宣传部分配的发行任务。
6.县(市、区)委宣传部年度内完成两期以上通讯员集中培训工作,培训人数达70人次以上。
二、先进个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品德好,讲政治,守纪律;有较好的新闻写作(拍摄)能力和新闻职业道德;无失实报道,无抄袭和较大以上责任差错现象;积极配合本报采访、发行等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本报约稿任务。
(二)上稿数量
1.十佳通讯员。专职新闻干事[指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专门从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下同]年度内见报稿件50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8篇;业余通讯员[指市直、驻市单位和县(市、区)直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年度内见报稿件30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6篇;乡村教师、乡镇干部、退休干部、残疾人等其他人员年度内见报稿件25篇以上,其中重点稿5篇。十佳通讯员除符合稿件见报条件,还需在《防城港日报》发行工作上作出相应贡献。
2.优秀通讯员。专职新闻干事年度内见报稿件35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6篇;业余通讯员年度内见报稿件25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5篇;乡村教师、乡镇干部、退休干部、残疾人等其他人员年度内见报稿件15篇以上,其中重点稿2篇。
3.先进通讯员。专职新闻干事年度内见报稿件25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5篇;业余通讯员年度内见报稿件15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3篇;乡村教师、乡镇干部,退休干部、残疾人等其他人员年度内见报稿件10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1篇。业余通讯员及乡村教师、乡镇干部、退休干部、残疾人等其他人员无重点稿但普通稿在18篇以上。
三、见报数统计方法和重点稿标准
1.独立完成的稿件按1篇计算,合写的稿件均按半篇计算。
2.重点稿指刊登在《防城港日报》一版头条、倒头条、报眼、版心(中间围框)稿件,二版头条、倒头条,副刊、周末特刊四版的稿件;《防城港日报》的征文稿件;重要言论及配发短评、编者按、编后语的稿件。
3.普通稿不够,可用超出的重点稿以1比2折算补够,但重点稿不够,不能用普通稿折算成重点稿。
四、申报办法
1.凡参加评选先进集体的单位按评选条件和要求,填写《2020年度<防城港日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申报表》,并在先进事迹中写明本年度报纸订阅量及增幅,县(市、区)委宣传部还要在先进事迹中写明通讯员培训班数及人次。申报表可在通讯员微信群下载。
2.凡参加评选先进个人的通讯员须填写《2020年度<防城港日报>新闻报道先进个人申报表》,申报表可在通讯员微信群下载。
3.申报表务必于2021年2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寄(送)到本报通联部。
联系人:黄沛强 侯东光
联系电话:13014809696 13877011558
4.统计填写务必如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
5.市直、驻市单位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由本单位盖章后申报;县(市、区)申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审核盖章后申报。
防城港日报社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