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二十整改工作 验收情况的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防城港市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二十整改工作
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涉及我市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二十:“全区大气质量下降问题”,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各项整改目标已基本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2017年,自治区PM10和PM2.5年均浓度均较2016年不降反升,未完成整改目标要求,14个设区市中13个优良天数比例降低。
二、责任单位
各设区市党委、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整改情况
(一)严控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2019年和2020年,国家、自治区均未对我市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我市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审批,2019年起,市发改委无“两高”项目备案。同时,我市根据国家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职责领域内全面排查,经调查摸底,我市2019年和2020年均无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二)抓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对全市182个在建工地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和扬尘治理专项行动。1-11月,共下达限期停工整改通知书2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26份,口头警告269次,实行“红黑榜”制度全市通报批评企业2家,行政处罚3起。符合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控条件的51个工地已全部安装完成并连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监控平台。
(三)抓好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发布《防城港市工地文明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在城区实行建筑垃圾(渣土)密闭运输的通告》,在全市推进泥土、渣土等运输车辆密闭化改造。1-11月共查处违规运输车辆50多台,罚款10多万元,备案新国标原装全密闭车辆65辆。
(四)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印发《防城港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目前已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淘汰率100%。
(五)开展秋冬季和初春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行动。印发《防城港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应急减排措施,优化企业错峰生产清单,预判出现污染过程或接到自治区预报预警后,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发布10次大气污染预警通知,全市各相关部门全力出动,开展各项防治工作,强化应急响应能力和效率,及时处置大气污染行为,积极应对污染天气。根据监测结果,截至目前我市没有出现重污染天气。
(六)加强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疏堵结合,推广秸秆肥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模式,大力提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加强对重点秸秆禁烧区的管控,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已大幅减少。印发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实施方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开展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管控。2020年春节,实现了我市自有空气质量监测记录以来首次没有发生污染天气。
四、验收情况
2020年12月11日至15日,市级核验小组采取核查台账资料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核验。经核验,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基本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核验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9日)。
监督电话:0770-2822906。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防城港市整改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