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3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定于2021年1月28-30日在港口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防城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防城港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防城港市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1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和2021年为民办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表决市人民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决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更名;通过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其他。
值班编辑:曾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