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东兴市马路司法所携手法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本报讯 近日,东兴市司法局马路司法所与东兴市人民法院携手成功调解一宗发生在马路镇某小学学生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基层司法所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确保该调解协议签订后各方当事人按约履行,也便于更好地保障该案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4月25日,马路镇某小学两名五年级的学生在课间活动时间因口角产生冲突,一方不慎误伤另一方,导致其中一位小学生眼皮上方破皮出血。事件发生后,马路司法所与马路边境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立刻组织双方家长及校方进行第一次调解,双方家长对具体赔偿数额无法协商确定,其中一方家长坚持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马路司法所工作人员本着尽可能为双方家长、校方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的原则,特别邀请了“三官一律”工作人员参与到第二次调解中。受伤学生的家长坚持要求对方家长及校方全额垫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另一方则表示金额过高,双方互不让步,导致不欢而散。
虽然两次调解都没有成功,但是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直密切关注受伤学生的恢复情况。经过大半年的治疗,受伤学生的伤口已几乎痊愈,且双方家长也想尽快解决这一心头大事,于是,近日马路司法所迅速组织双方家长及校方开展第三次调解。为更好地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次调解特别邀请了东兴市人民法院法官到现场指导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听取双方家长的意见和诉求,引导他们理性表达、相互理解。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对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关键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说明,双方家长及校方最终明确了各自承担的赔偿比例,从而达成和解协议,并同意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此次调解的成功,得益于马路司法所与东兴市人民法院的紧密联动,以及“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这一模式的有效运用。这一模式不仅提高了调解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还确保了调解结果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途径。
《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条例》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马路司法所根据这一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继续加强与法院、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的联动,为化解群众的纠纷贡献司法行政力量。(李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