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评弹】对驾车碰瓷者该亮出法律利刃
□ 悦 言
据央视新闻报道,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蓄意驾车碰瓷案,犯罪嫌疑人罗某利用变道让直行的交通规则进行碰瓷,两年内制造了50多起交通事故,获利5.4万余元,罗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我们日常驾车出行,与路上的车辆剐蹭或发生磕碰,是较为常见的现象。或是自身责任,或是对方担责,按照相关保险流程处置或自行维修即可。然而,若是一个人驾驶车辆两年内发生近50起交通事故,且自身每次都无责,还能得到对方给付的车损赔偿,这可就并非简单的交通事故了。
不法分子通过“设局”制造交通事故,隐瞒该事故系其故意制造的真相,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单一事故中难以认定其主观故意,以此来骗取车主财物。这种蓄意驾车碰瓷行为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更有可能助长个别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败坏社会风气,危及公共安全。因此,防范蓄意驾车碰瓷行为,需要法律利剑出鞘,严惩不法分子,遏制不良风气。新闻媒体要坚持正面引导,通过案例剖析、专家访谈、普法宣传等方式报道碰瓷案件,提升公众防范意识,推动社会共治。此外,广大司机要加强法律意识,提高警惕,遇到问题一定要报警解决,切勿轻易“私了”,以免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不给碰瓷者可乘之机。
值班编辑:覃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