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颁发首本“交海即交证”不动产权证书
本报港口讯 11月20日,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港口区海洋局举办广西向海文旅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帆船基地(市民航海中心)用海项目“交海即交证”活动,海洋管理部门和项目业主现场签订《国有海域使用权用海交付确认书》,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步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该用海项目位于港口区西湾旅游码头以北近岸海域,开发建设帆船基地游乐设施活动场,该项目的建成将有利于当地加强海域管理工作,促进当地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在防城港市优化营商环境真是太便利了,交海就能拿到证。”广西向海文旅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先生拿着手中防城港市首例“交海即交证”不动产权证书高兴地说。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围绕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特色,探索海域使用权登记服务,积极打造利企便民服务举措,多方研究联合海洋部门印发实施《防城港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工作方案》,助力向海经济建设发展。“交海即交证”是在“交房(地)即发证”常态化实施的基础上拓展的服务范围,旨在通过部门联动、流程再造、环节并联、提前介入等手段,为提出申请的用海单位在取得国有海域使用权时同步进行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徐 妍)
值班编辑:唐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