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获600万元耕地保护激励资金
防城港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韦英奇)11月12日,广西公布2023年度耕地保护激励县(市、区)名单。其中,东兴市榜上有名,获得一次性激励资金600万元。
据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对全区各县(市、区)2023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排名,15个县(市、区)被评为2023年度耕地保护激励县,自治区将给予每个县(市、区)耕地保护激励资金600万元。《暂行办法》规定,获得自治区耕地保护激励的县(市、区),应将不低于80%比例的激励资金用于激励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支持承担耕地保护具体任务、成效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乡镇激励对象名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关规定评定。同时,激励资金也主要用于耕地的保护、建设与管理,包括耕地保护动态巡查等日常管理、耕地质量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和田长制标识标志更新更换、对举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奖励等。
值班编辑:唐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