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建造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建造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建造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www.spicgxnp.com/dzr/xxgs/content_1123
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马正开路创业投资大厦24楼
邮政编码:538004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0770-6127556
传 真:0770-6127127
邮 箱:wanxinxing@spic.com.cn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厂址半径15公里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建设项目所在地:防城区江山镇白龙村;
2.建设项目所在地半径15公里范围内:防城区江山镇、东兴市江平镇、港口区白沙氵万街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针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将填写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9月2日至9月13日(10个工作日)。
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