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好防城港的山山水水
□ 防城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韦英奇 通讯员 杨善越
2023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聚焦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发展定位,坚持不懈厚植生态环境优势,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7%,全区排名第一;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1.6微克/立方米,全区排名第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5,全区排名第二。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水质优良比例、主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优良比例均为100%;近岸海域水质面积优良率97.9%,全区排名第一。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实施《防城港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防城港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深入开展春季大气污染攻坚、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污染天气应对等攻坚行动。2023年共出动7600余人次开展秸秆焚烧管控巡查,打灭秸秆焚烧火点3760处,全年平均火点处理率为84.23%,高于自治区下达的不低于80%的考核目标要求。排查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80余家,对存在问题企业立即要求整改;制定出台了《防城港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元旦及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管控工作;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减排590吨、VOCs排放减排180.3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强化柴油货车排放污染防治,开展机动车排放路检路查行动,完成柴油货车排放监督抽测任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完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累计数和排放监督抽测数分别为3752台、192台。全年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2次。
统筹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深入推进防城江、北仑河和明江等重点河流流域畜禽养殖清理整治,推动印发《防城港市牛蛙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防城港市防城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3年全市清理牛蛙养殖场5家、正在清理12家、正在整治9家,累计关停防城江、北仑河流域禁养区内养殖场354家,整改限养区内养殖场1187家,依法查处11家牛蛙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全市水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排查,全市12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1个法定入海排污口达标率均为100%。以湾长制为抓手,加快美丽海湾建设,开展海岸线清洁攻坚行动,累计清洁海滩面积约86万平方米,清理海洋、海滩垃圾约5400吨,海域岸线面貌焕然一新。2023年获得中央资金3000万元实施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目前项目正在建设。
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源头管控,督促企业扛稳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清单,实时跟踪督办,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的处置兜底能力,我市累计已建成4个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1个废油废电池收集项目及1个危险废物豁免利用类项目,危险废物年处理能力可达120.492万吨。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督促列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地块的相关责任人划定管控区域、实施土壤污染管控。目前已完成6个地块的制度管控,完成2023年自治区下达实施管控指标;完成我市13宗用途转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完成34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已建成的178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