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问题九)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要求,我市于2021年12月底前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九)的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防城港市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围网捕鱼及大量蚝排筏架。
二、责任单位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全面核查并清理拆除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蚝排筏架及围网捕鱼设施。2021年我市林业局组织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多次对榕树头大堤处、竹山村附近海域、交东海域围网进行清理,共清理了14千米围网;对交东海域、班埃海域的蚝柱进行清理,共清理了约30亩蚝柱;东兴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清理保护区内海域的蚝排25张,其中交东海域13张,江平江入海口11张,新基村海域1张。至2021年4月中旬,所有蚝排已全部移出保护区范围外。
(二)强化宣传。开展海洋及红树林保护科普及法律法规宣传,开展的研学、调研、植树等活动共计开展20余次,参与人数4000余人次,在保护区周边社区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展出宣传写真18幅,分发宣传手册5000多份、红树林科普宣传册3000多份,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开展红树林知识科普有奖竞答活动。在《新闻联播》头条新闻《绿色中国美丽画卷彰显生态文明建设巨大成就》《远方的家》摄制组在建党100周年特别策划系列节目《海上看中国》和《海上看中国-红树林·潮间带生物的快乐星球》等栏目,对保护区管理处红树林保护工作及成效进行了深度的报道。通过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营造人人“保护海洋保护红树林”的氛围,加强了群众对保护海洋及红树林的意义及必要性的认识和提高周边群众对破坏海洋环境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
(三)常态化开展一体化巡护管理,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2021年,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执法车、执法艇、无人机、监控系统常态化开展海陆空一体化巡查检查,巡查覆盖率100%。2021年共进行陆地巡护697次,海上巡查28次,电子监控巡查144次,共形成巡查记录869份,发现存在蚝排筏架及围网捕鱼等违规现象及时处理,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2021年,我市积极主动配合自治区开展清理取缔“绝户网”专项执法行动。市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门会议对渔政执法和清理整治违规渔具等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制定《防城港市2021年打击非法捕捞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城港市沿海渔港渔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防城港市“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组织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管理机构,共出动执法船艇736艘次,出动执法人员7143人次,查获各类违规违法捕捞渔船128艘次,收缴销毁电拖网86张,电缆5200米,地笼6000米,取缔涉渔“三无”船舶51艘,罚款61万余元,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起。
四、自行验收情况
2022年1月21日,我市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市整改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市核查验收组,对问题九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核验。经核验,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基本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市核查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2月7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282290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