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无”船舶依法实施没收拆解的通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击“三无”船舶工作部署,依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我市近期开展“三无”船舶查处工作,目前又新增11艘涉嫌“三无”船舶集中扣押在茅岭码头。2021年5月20日对上述船舶做出《关于对涉嫌“三无”船舶协助调查的通告》,期间没有船舶所有人或实际经营人前来协助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于2021年5月27日之前,上述船舶所有人或实际经营人持有效证件到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港市水利局、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防城港市公安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港海事局提出申辩,并依法接受调查。
二、逾期未提出申辩的,按照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没收拆解。
联系方式:防城港市海洋局,0770-2839858,2831935;防城港市水利局,0770-2820417;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0770-2823632;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0770-2880798;防城港市公安局:0770-32971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港海事局:0770-2069822。
防城港市海洋局
防城港市水利局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防城港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港海事局
2021年5月25日
值班编辑:唐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