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班忠柏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18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班忠柏因工作变动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