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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案例

2019/01/08 09:46:53 来源媒体:广西新闻网 字体:【大 中 小】

自治区纪委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 王春楠)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1月7日,自治区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这4起典型案例分别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北海市公安局海西派出所原所长张枭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平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陆献雄充当涉赌人员“保护伞”问题;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唐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李勇敲诈勒索修路费问题。

通报指出,以上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有的说情打招呼、干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有的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采取非法手段,侵害群众利益。这些问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积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紧盯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拓展问题线索来源,通过建立班子成员联点包案机制加强督导督查督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深挖彻查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工作不担当、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要坚决重拳出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强化通报曝光,坚持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强力警示震慑,形成强大声势。要推动以案治本,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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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韦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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