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7年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作需要,需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描述
熟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日常办公业务工作,熟悉操作市妇儿中心的各种电器、音响设备,承担并完成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人数(1人)
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专业不限(中文、法学类、行政管理类专业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熟练操作电脑,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3.踏实肯干,耐心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能力强、善于分析思考问题,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摄影和摄像技术、有编辑新媒体宣传技术者优先。
4.能自主解决住房问题。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均面向社会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18室(市行政中心区和谐路)
(四)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以及2张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本人。
五、测试和面谈
组织报考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生进行笔试考试、现场操作及面谈,成绩最好者入围。
笔试和面试,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按分数高低录用。缺考、违纪、弃权的按照零分处理。测试和面谈时间:9月11—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时间、地点
(一)时间:9月下旬,费用自理。
(二)地点:由招聘单位选择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标准,具体实施参照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七、聘用审批和公示
(一)测试和面谈结果提交市妇儿中心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的,经审批后,公示5天。
(二)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签订合同,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手续。聘用期为一年。
八、聘用工勤人员福利待遇:
1.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合同工资第一年为2100.00元/月,聘期一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间不办理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为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市妇儿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并负责咨询答复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公室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770—2816202,联系人:黄老师,监督电话:0770-2816201。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组织实施。
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