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防城港市编委办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6年防城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我办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文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专业不限(法学类、行政管理类专业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熟练操作电脑,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三)有一定写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积极向上;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防城港市新闻网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者自携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或复印件到防城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报名(市行政中心区党委楼6楼609室)。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8月11日(双休日除外)。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编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通知进行考试。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卷,考试时间3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办公室业务写作方面技能。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4确定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及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3.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采取上计算机操作的方式进行,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卷,考试时间15分钟,卷面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办公软件实际操作。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聘用
参考应聘人员考试结果,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人选后,试用1个月,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报有关部门备案,办理五险等入职手续。如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2300元/月(含个人承担部分社保费用)。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联系,联系人:黄政卓,联系电话:282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