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全面推行税收征管新规范
本报港口讯 5月1日起,港口区国税局按照上级要求,在港口辖区内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切实规范税务人,更好服务纳税人。
据了解,《规范》将税收征管的所有具体业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分类, 612个税收征管业务实现具体对应,涉及税收政策法规与规范性文件1125份,形成税收征管业务的基本体系结构。相对于原来的征管规程,《规范》让税务人办理业务更标准,执行政策更规范,履行职能更全面,而且为纳税人带来新的纳税体验。
第一,所有税收征管事项,如业务事项本身、处理过程、处理内容皆于法有据,涉税事项更确定;第二,纳税人的办税要求和诉求将得到快速响应,防止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管理服务更公平;第三,对税收优惠类业务实现适度归并,业务办理更便捷;第四,利用信息技术,将需要纳税人跑多次的事项简化为即办事项,简并优化相关涉税文书资料,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办税成本更经济。(江薇薇)
值班编辑:时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