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两兄弟为争房产两上法庭
防城港市新闻网讯(记者吕剑 通讯员 龚彦丹、杜昵权)上思县有一对亲兄弟大伟和小伟,为了一套房产争执不下,两次闹到了法院,好在法院的法官充当“和事佬”, 于7月9日成功将兄弟之争调解到手足情的原有轨道上。
原告小伟和被告大伟是亲兄弟,与被告阿青是叔嫂关系。1995年小伟从乡下到县城做生意,因为在县城没有房子住,每天总是早出晚归地往返于县城与乡下,家住县城的哥哥大伟体谅弟弟的辛劳,便于1996年将自己所在单位分配的一套住房以8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小伟,并签订了《转让房字据》。小伟将房屋进行装修、水电安装后便入住该房。兄弟两人离乡在城里工作、生活,相互之间有个照应,关系相处得蛮融洽的,直到2005年兄弟之间和谐相处的融洽关系开始被打破。
2005年,小伟在上思县城新建了楼房,遂搬离了原居住的房屋并将该套房屋进行出租,之后因为该房屋的管理、使用问题,嫂子阿青与小伟发生了争议。在争吵的过程中,阿青才得知一直只是暂时借给小叔子居住的房屋早就被丈夫偷偷转让给小叔子了,而丈夫从没跟自己商量过这件事。为此阿青很生气,认为房屋是其与丈夫的婚后财产,丈夫未经过其同意擅自将房屋转让给小伟,其签订的《转让房字据》是无效的,而小伟却认为哥哥将房屋转让给自己,那么多年了嫂子不可能一直都不知道,嫂子现在说房子是他们的,是哥哥和嫂子见现在房价高涨了,不念及亲情,见利忘义,想合谋将房屋要回。因此,两家人为了房屋的管理、使用问题开始争论不休,兄弟俩反目成仇,关系交恶。2013年,阿青一纸诉状将大伟、小伟兄弟俩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依法确认两人签订的《转让房字据》无效。
庭审中,大伟称其当年是害怕妻子对转让房子给弟弟有意见才擅自将房子偷偷转让给弟弟的,自己也有过错,两人只是签订了转让协议,但房屋一直未曾办过户手续。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大伟与小伟签订的《转让房字据》无效;小伟将该房返还阿青和大伟;大伟将8000元的购房款返还小伟。
法院判决生效后,阿青、大伟未将8000元返还给小伟,双方继续为房屋的装修费用、出租房屋所得收益等问题争论不休,2014年7月,兄弟、叔嫂再次法庭相见,不同的是哥哥嫂子成了被告,小伟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转让字据》无效的责任,并赔偿其信赖利益损失60000元,赔偿其对买受房屋的装修、水电安装的费用10000元。
法院开庭审理后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后调解。“兄弟如手足,你们为了这几十平米的房子伤了兄弟感情多不值!”法官简短的一句话让兄弟俩陷入了沉思,经过一番思考,兄弟俩最终决定各自退让一步,再续手足情。经过调解,大伟当即支付了20000元给小伟,兄弟俩在法官的劝说下解开心结握手言和。(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