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兴讯 8月12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38岁的薛某某不务正业嗜赌如命欠下巨额赌债,在债主的紧逼下竟突生歹念想通过抢劫的方式来还债。今年2月7日,光天化日之下,他在受害人小车内抢劫一对母女。(吴祖环 朱晓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