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城港市第一公路客运中心启用后的公告
关于防城港市第一公路客运中心启用后对
客运营运车辆实施交通限行的公告
从2011年12月27日零时起,防城港市第一公路客运中心正式启用,为缓解城区主要街道的交通压力,届时将对防城城区和进入城区的客运营运车辆实行交通限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2011年12月27日零时,防城汽车总站和防城二运站关闭,原所有进入防城汽车总站、防城二运站和防城第三客运站的客运班车(除原短途农村客运班车已改为城乡公交的客车和微型客车外)一律要进入防城港市第一公路客运中心排班。需要在防城城区乘坐客运班车的乘客一律到防城港市第一公路客运中心乘车。
二、原短途客运班线班车即防城至企沙、江山、大平坡、白龙、滩营(平旺)、华石改为城乡公交车的按公布的公交线路调整方案执行,微型客车在防城第三客运站始发,按规定的线路运行。
三、进出防城城区营运的客运班车不得进入防钦路与山海大道交汇处以西路段;团结大道与民族大道交汇处以西路段;防港路与桥东路交汇处以北路段及防邕路、东门街、防北路与防东路交汇处以南路段;人民路等。
四、严禁客运班车擅自改变线路运行;严禁客运班车在不按规定的客运站点停靠或在城区路段上、下旅客。
五、本公告所称的客运班车是指前往或来自东兴、上思、港口、辖区乡镇及市、省外其他方向道路的客运班车。
六、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
防城区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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